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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决定精华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级机关单位联系学校制度。鼓励县级机关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支持联系学校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帮助联系学校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2.切实完善表彰慰问教师制度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大力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利用他们的榜样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健全慰问教师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教师生活,利用节假日看望慰问教师,把党和政府的精神鼓励和人文关怀及时送达广大教师。(二)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教育事业发展1.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加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切实搭建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对教育工作建言献策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通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建设人民群众与教育部门、学校之间互动交流平台,广开言路、广纳民智,创造教育事业跨越发展良好舆论环境。3.切实发动各方力量优化育人环境将每年9月定为“尊师重教”宣传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发展环境大整治”宣传活动。号召家长积极参与,全社会力量配合,通过新闻媒体、部门宣讲等手段,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影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严禁打骂、侮辱辱教师行为;严禁聚集到学校寻衅兹事,违者由政法机关从重从快处理。不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联系与互动,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乡镇教育组织,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深入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增强部门协作力度,推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治安、文化、商贸、卫生环境。4.切实利用社会力量监督评价教育重视社会力量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价作用,充分听取各类交流平台、各类组织及各界人士对教育部门、学校的监督、评价意见,促进教育部门和学校自律、自省、自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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