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督促指导各镇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对师生的安保、食品、自然灾害、应急逃生等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学校开展相应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及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其发生的原因、责任开展调查、鉴定等工作,并根据相关法规提出责任追究处理指导意见。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大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教育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团县委: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县妇联:配合各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关爱“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少年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县残联: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少年的统计,配合各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学校落实关爱措施,确保“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80%以上。各镇人民政府: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本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含“三残”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和其他各项指标达到省级规定;协助县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促使基本办学条件达标。负责统筹做好辖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维稳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三、工作要求县委及政府督查室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督查考评,定期通报情况,工作评估验收通过后,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单位将追究责任。XX县人民政府(盖章):责任单位(盖章):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