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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印鉴及密匙管理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司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6、财务部门发布公文用印、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用印、税务申报缴纳用印,应按照要求一律使用专用印章,不得使用公司预留财务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除外)。7、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第十二条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章,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任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开户银行、税务局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并在24小时内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在工作权限内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时使用财务人员个人印章无需登记用印登记簿。第十四条未经授权,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第十五条财务人员个人印章的监印人在离岗、脱岗、调离时,需将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交回财务部门。交回的个人印章保存期限为5年,期满后按公司规定办理销毁。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行政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或代表人印章的监印人离岗或脱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公司法人或其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监交。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由厂办负责及时回收,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回收的印章暂由厂办保存,其保存期限为15年,期满后按公司规定办理销毁。财务部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或代表人印章的监印人离岗或脱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公司法人或其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监交。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由厂办负责及时回收,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回收的印章暂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其保存期限为15年,期满后按公司规定办理销毁。第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督促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从2016年01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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