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县管校用”制度建设一是优化区域教师管理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最大化。二是建立健全教师流动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教育部门要和人社部、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制定流动教师流动补偿制度,建立教师流动激励机制。一方面为流动教师提供优先外出学习、评优评奖、晋职晋升的机会,另一方面保证原工资收入不变的基础上再发放农村学校津贴。三是建立适应教师定期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吸引特别优秀的教师进农村还可以给出更加优越的条件,比如住房、交通、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难题,以此解决优秀教师关乎切身利益的困难和后顾之忧。四是思考如何避免好教师扎堆,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2.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县管校用”的监督机制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区(县)内交流,涉及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教育部门必定要成立具体负责的教师人才管理中心,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师管理中心完全行使职责。一是实行教管中心人员“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对于教管中心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会同编制部门、人社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提高教师人才管理中心的工作效率。二是完善教育局教籍管理系统。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好教师管理平台,定期测算全市教师流动数量、流动成效。三是教育部门制定流动教师考核标准。使“县管校用”制度长期化、常态化。四是强化政策的督导评估。教管中心要定期开展跟踪调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3.强化政府指挥协调职能,建立“县管校用”工作成效公示制度“县管校用”制度本质上是教师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进行部门间利益权限的调整。因此,一是需要教育局研究“县管校用”制度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统一有力的指挥协调功能,指导推进工作全面展开和有效推进。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县管校用”工作成效公示制度,成效包括教师流动比例、流动教师的成长案例、流动校长的办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