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考评机制。对工作业绩实行定性定量考核,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定性考核的标准。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而造成的重大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直至引咎辞职。通过科学的管理,充分调动乡镇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争先恐后、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四)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法律对两种权力的运作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总之,由于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面对重重困难,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只有这样,XX在行政管理上才会有所突破,人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