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损坏,在发货前到收货后需做好确认;7、根据有关规定与客户办好货物交接手续,签回运输单据。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一、目的:建立医疗器械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程序,使销售工作有章可循,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二、范围:适用所有医疗器械的销售管理。三、职责:综合业务部经理、销售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四、工作程序:4.1合法的销售单位: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本身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及《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否则不能从事医疗器械销售活动。4.2合法客户的选择: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合法的客户,一是合法的医疗单位,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二是合法的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即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否则即是非法客户。4.3按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经营企业销售医疗器械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4.4制订销售计划:根据综合业务部提供的信息及各业务网点的需求情况,综合业务部制定年、季度、月份销售计划,及回款计划。4.4.1经济合同的管理:4.4.1.1业务都要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合同文本要规范,内容详尽。4.4.1.2业务人员签约前,必须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和资信状况;签约人员必须拥有“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4.1.3业务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并将有关合同事宜向销售经理汇报确定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执行合同。4.4.1.4签订的合同,必须认真执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签约人应查清原因,至少经综合业务部经理核准后,与对方协议,不得单方变更,废止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