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队要定期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互通,全力推进在谈项目,跟踪落实好已签约项目,为项目早日动工和投产提供全程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产业园)(二十)加大考核力度。市商务局定期梳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形成分析评估材料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我市将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力度,由市考核办会同市商务局组织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名单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商务局)五、激励机制(二十一)奖励措施1.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企业、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进一步优化乐昌市投资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及《乐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产业园)2.市政府每年评选出对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组织、人社部门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二十二)惩罚措施对受到客商投诉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年内,第一次查实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查实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做出检讨;第三次查实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次在乐昌电视台向全市人民作道歉声明,并取消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六、其他事项(二十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意见实施前约定的事项继续有效。(二十四)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研究制订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二十五)本意见将根据国家、省、韶的政策实时进行调整,解释权归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