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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类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意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应收账款池融资类型业务的仅介入PD评级1-7(含)级客户,投行类菲信贷业务仅介入PD评级1-7(含)级客户、其中合伙企业份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类型业务仅介入PD评级1-6(含)级客户。以上要求自《关于进一步加强类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要求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生效,后续根据授信政策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逐年进行调整。附件2类信贷业务投后管理监控报表报送工作要求一、?分行报送各省直分行经营部门应在每月月初填写该表格(表样见附件),由省直分行公司业务部门进行汇总,经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负责人签字,之后报省直分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将纸质件扫描件和电子件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公司部与投行中心(2014年9月末数据在10月24日前报送总行)。二、?总行汇总总行公司部与投行中心对省直分行上报的表格进行确认汇总,由总行公司部负责汇总形成全行数据,在月初8个工作日内发总行授信部、风险部,直投对接资产数据发总行市场中心,理财对接资产数据发资管中心。三、?审核检查总行公司部与投行中心毎月在对分行上报的表格进行确认时,应对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检查。对于是交行授信客户的项目,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或抽查;对于不是交行授信客户的项目,从分行调取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或抽查。四、?约束机制分行必须在每月初5个工作H内报送类信贷业务资产投后管理落实情况汇总表,如出现不报或多次延迟报送,总行可以暂停受理分行类信贷业务申报。分行必须真实、全面填写汇总表,表格中所有对投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描述,分行要留存相应的书面材料作为支撑并备查。如总行审核发现有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情况不真实,总行可以冻结相应项目的非信贷额度。根据分行报送的情况和总行审核检查的情况,对于投后管理落实执行不佳的分行,总行将提出整改要求,如分行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总行可以暂停受理分行类信贷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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