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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1日,采取“按月监管统计、按季汇总、年终总评”的方式。每月数据报送结束后将监管统计数据的错误情况统计汇总,并扣减相应分数;季度结束后,对本季度监管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述年度考核结果以各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值为准;监管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加分情况只进行年度考核,计入总分。年终进行总评,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商行,并作为等级社划分的标准之一。第十四条商行监管统计归口部门定期对监管统计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监管统计信息的真实情况、监管统计工作管理情况,同时结合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在年终总评中予以调整。第三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五条归口部门及时将统计和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向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抄送,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商行等级考核中。第十六条商行对总成绩排在前列的支行和表现突出的监管统计人员,在各支行中予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总成绩分数排在倒数三名的支行,商行将展开重点检查,对于存在明显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第十七条受到商行表彰的支行,应对辖内监管统计部门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和相应的奖励。第十八条监管统计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支行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当年考核评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二)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超越权限,自行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强迫和授意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五)对坚持原则实报统计数据或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人员进行刁难、打击报复的;(六)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造成重大损害的;(七)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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