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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集中自动支付”管理办法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是指资金系统第一次返回状态为“支付成功”后收款方银行又将款项退回,资金系统再次返回的状态即为“退票”。Р二、分公司财务“赔款集中自动支付”责任人,每日资金支付后再对业财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错漏,以保障资金的绝对安全和数据的完整一致。Р分公司财务“赔款集中自动支付”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应对当天已经支付成功的款项进行核对,看是否生成正确的收付,以及是否存在“已付款未收付”或“已收付未付款”的情况。首先从资金系统“银行指令查询/对私银行指令查询”下导出当日支付成功的清单(资金系统支付成功清单4),其次在核心系统“收付——集中支付查询”下查询当日状态为“核心收付成功”的清单(集中支付核心收付成功清单5),最后在用友统导出(NC清单6),清单4和清单5的笔数和总额应保持一致,且单笔信息中的收据号、收款人账户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清单6的总额应与清单4和清单5保持一致。Р与快钱日记账核对,根据“资金系统支付成功清单4”及“集中支付核心收付成功清单5”,与每日快钱下载的日记账进行核对,做出每日的银行余额调节表。Р备注:在核对过程中若发现不一致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重新开始付款。Р第十条账务处理РNC账务处理Р赔款数据结案后传递至财务核心系统时相关的挂账信息也会由核心系统向NC进行传递,数据传递时间为每天的凌晨12点,NC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相应的挂账凭证。Р对于核心系统生成的自动收付,相关的收付信息也会会由核心系统向NC进行传递,数据传递时间为实时传递,NC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相应的收付凭证。Р(1)      支付成功的收付根据付款方在各自账套中生成相应的支付和往来凭证。Р(2)      退票进行收付冲正的根据原收付凭证生成相应的冲销凭证。Р第五章   附则Р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Р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分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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