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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责人:Р主管领导:Р总会计师:Р单位负责人:Р2、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批程序Р2.1施工单位或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完工程序填写《付款申请表》,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合同价款、工程形象进度、本次申请工程款、累计已完工作量、累计已支付工程款等内容,Р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签署意见,投资部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签署意见;投资部造价人员对该月完成工作量进行核实,如不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合同中约定有罚款者,应于表中显示扣除与否意见;投资部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审核签署意见,投资部主任确认工程质量、进度,并提出明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样表如下:Р付款申请表Р施工单位(盖章):Р工程名称Р合同价款(万元)Р工程形象进度Р本次申报工作量Р累计申报工作量Р本月审核工作量Р累计审核工作量Р审核人及意见Р监理单位(盖章)Р总监理工程师Р投资部Р项目现场代表Р工程造价人员Р项目负责人Р主任Р2.2工程造价人员提《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投资部相关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主管领导、总会计师等人员按程序于〈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上相应位置签字,签字齐全后,财务结算中心给予付款。Р3、工程质保金支付审批程序Р工程质保期满后,公司应向工程承包单位、材料或设备供应商Р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质保金。工程承包单位及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在工程质保期满后,向投资部申请工程(设备)复验,复验情况应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若工程(或设备)质量无误或运行正常情况下,投资部造价员按程序填写《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方可向工程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工程质保金(如果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通知承包单位未来及时处理或承包单位委托公司另行安排人员完成维修工作,且支付了相应价款,则财务部门应扣除该部分金额后,作为最后质保金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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