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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89KB

文档介绍
收取,计算的建筑面积中不包括地下车库。4.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不包括土建、通讯线路、泵房及管理用房的照明、电力部门至泵房配电柜的线路费用。5.水务公司不承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所发生的电费。四、建设要求1.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余杭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试行)》,并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2.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供水管道、计量器具、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装置、供电线路和设备等不得与消防或其他设施混用。五、设施移交1.接管条件:(1)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建设、改造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须经水务公司图审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委托管理;(2)水费等相关费用须全部结清;(3)资料齐全;(4)水务公司只接收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权,原工作人员及原产权单位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水务公司无涉。2.管理分界:(1)水务公司接收高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权后,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对高层住宅居民实行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对小区居民和物业用水将按照物价文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2)计费水表(或流量计)用户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户自行维护管理。六、其他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附件2余杭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试行)目录一、总则?-12-二、基本要求?-14-三、系统选择?-15-四、泵房?-18-五、设备与设施?-20-5.1水泵?-20-5.2水箱与压力水容器?-21-六、控制与保护?-23-6.1控制?-23-6.2保护?-25-6.3安防系统?-25-七、管道、阀门及仪表?-26-7.1管道?-26-7.2管道井?-26-7.3阀门?-27-7.4水表?-27-7.5其他仪器仪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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