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三)已确定的被遮挡体建筑的平立面图(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四)已确定的遮挡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遮挡、被遮挡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六)本条第(三)(四)项规定的遮挡、被遮挡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遮挡、被遮挡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九、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点、委托方、受托方、项目名称等) 2、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3、日照分析计算范围以及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地坪标高); 4、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5、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7、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结论 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 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 (三)附图: 1、日照分析计算范围图(包括遮挡与被遮挡范围); 2、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地坪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四)签字盖章 日照分析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