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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析,选定一套以上方案进行上报审批。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根据各自不同权限对融资方案进行决策,并批准执行。第十四条?属于金融机构借款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签字后办理借款。第十五条?向非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根据双方具体商定的融资手续进行款项办理。第十六条?通过各种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须进行严格管理;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借款合同、最大成效地使用融入款项,定期编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与融资方保持较好的沟通。第十七条?财务部应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保持足够的偿债能力,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本息,遵守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维护公司的良好信用。第十八条?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债务的,应及时了解原因、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领导指示下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方案。融资期限届满需要展期的,财务部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并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办理展期相关手续。第三章?融资担保第十九条?融资担保,是指公司对外借款时,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担保,以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融资担保需由XXX公司或其他单位以信用方式提供担保时,财务部应及时与XXX公司沟通,按照XXX公司要求申报相应审批材料,经批准后,积极协助办理各项担保手续。第二十一条以非信用担保方式(主要是财产抵押方式)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须提供担保时,必须报请XXX公司批准。经XXX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财产抵押登记,抵押财产原则上先以自有资产抵押,不足部分可以申请由XXX公司提供担保。第二十二条无论是采用信用担保还是非信用担保方式,财务部均须严格执行借款合同,不为信用担保单位和担保财产带来相应的担保风险。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经济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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