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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精选)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Р业主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二者可任选一种。业主委员会委员得票数应当符合本规则第七条规定。Р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差额比例为64%。Р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可以按照得票顺序当选业主委员会相应顺序的Р候补委员,其人数为4人。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Р候补委员补位按照本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执行。Р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如需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召开后期开发部分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所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和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结束期限应当一致,当期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的推选。Р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Р有以下情形发生时召开临时业主委员会会议:Р(一)业主大会决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Р(二)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Р(三)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Р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召开:Р(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和副主任均不履职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指定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召集;Р(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Р(三)召集人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Р(四)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Р(五)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包括形成的业主委员会议案)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Р(六)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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