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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之日停止工作,并于备案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资料、公章等在社区监督下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Р      (二)因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未能达到法定人数等客观原因,未能如期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仍应继续履行职责。Р      (三)业主委员会瘫痪难以履行职责的,应将有关资料、公章移交所在社区居委会暂时保管,由社区居委会组织换届选举。Р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   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    %列入经费开支。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必要的日常办公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资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业主委员会专人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并应该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帐目于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在物业小区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Р Р第六章附   则Р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物业小区(大厦)内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尚未出售物业的建设单位。Р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备案。Р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Р Р Р Р               物业小区Р Р年  月  日Р Р Р Р 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使用说明Р Р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参考使用,郑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启用。Р      2、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可对本规则的条款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Р      3、拟订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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