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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厅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4 重视统战、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群团组织隶属关系顺畅,工作有效开展。3 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15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问题。1、单位部门有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扣4分。2、群众信访或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3、没有建立联系点制度,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扣3分。4、在正风肃纪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5、其他指标酌情扣分。4 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3 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3 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便民服务等工作。3 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2 制度和文化建设方面(15分)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1、民主生活会做到有台账可查。2、不重视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年无任何活动和措施的扣4分。3、其他指标酌情扣分。4 严格执行每年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质量较高。4 推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做到活动有组织、实施有计划、经费有保障。4 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3 加分项目(10分)认真完成厅系统年度党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撰写党建研究文章;积极代表厅里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1、党建重点工作受到厅直属机关党委及以上部门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2、民主评议党员获得省直机关先进的每人(党组织)加2分。3、为厅机关文化建设出力,如:代表科技厅参加体育比赛、重大活动、各种竞赛等,每次加1分;受到上级表彰的再加1分。4、党建文章被省直机关工委或相关刊物采用的每次加2分。10 总分合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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