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通过后的创新项,综合部将其交给指定的专人进行跟踪,验证完成后在《创新成果申报表》填写验证效果,根据效果是否结案并跟踪关闭。实践及跟踪3.4奖励标准3.4.1合理化及质量改进:A类有较大成效的(金额大于50000元),多为改良性的,;B类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金额在1000-10000元内),;C类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效果很一般(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率)。奖励范围:20-2000元,由评审会针对产生的价值而定。3.4.2创新:A类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2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B类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1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C类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5千元以上。奖励范围:100-2000元,由评审会针对产生的价值而定。备注:A)凡提出以上提案为不采用的,发给鼓励奖10元/项。B)凡提出以上提案为暂保留的,发给鼓励奖20元/项。C)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述标准给提出人追认奖励。D)联名提交的提案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E)所有奖励金额一次性发到位,以现金方式发放。3.5其他:3.5.1.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3.5.2.提案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提案活动经费,直接奖励提案通过人员。必要时,召开员工大会予以表彰。3.5.3.每一季度,综合部制作一份“提案简报”下发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张贴。3.6附件:1.本管理办法由综合部、质量部负责制订、修订。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贵阳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制度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4.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4.0参考文件及表单:合理化建议书合理化建议跟进表持续改进实施记录表持续改进实施计划汇总表创新提案申请表创新成果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