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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理化建议工艺改进技术革新活动的意见及实施管理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定管理办法如下:机构设立及职责范围公司设立提案活动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X部、XX部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生产部分管机械动力副经理为组员。提案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生产部。职责认真贯彻,大力宣传公司开展此项活动的意见精神。广泛听取员工的建议,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讨论。对确定的课题和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实施,使其能尽快地实现并运用到生产中去。组织有关单位对提案成果进行鉴定。办理合理化建议、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的登记手续,监督检查项目的完成情况,负责项目的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的整理和移交工作。提案活动工作的管理凡有提案项目,由建议者填写“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项目”申请书,并尽力附有草图,报提案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已批准的提案项目,由提案领导小组与建议者结合做出材料采购、加工进度等计划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已完成的项目,提案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验收鉴定。未经验收鉴定的提案项目,禁止车间(生产线)使用。确定采用的提案项目鉴定合格后,要及时纳入工艺文件,做好图纸和有关文件的整理和移交工作。群众性的小改小革活动应积极支持和发动,只要产品质量和工效较原来有所提高就应加以肯定。提案项目的奖励方法已实现的提案项目经领导小组核实后,提出奖励和表彰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和表彰。奖励标准按以下规定2.1常年生效使用的项目,节约价值按一年的产量计算。2.2采用期限在一年以下的项目,节约价值按实际时间计算。2.3无法计算价值的项目,可按作用大小和复杂程度处理。2.4奖励比例按新增加效益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一次性计奖。附则在正常生产的产品中,凡我公司的操作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所作的工艺改进,技术革新成果和能降低成本的项目应视为提案成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列为提案成果。2.1列入公司新产品试制项目的。2.2测绘、偷袭别人成果者。本意见自2005年月日起生效,本意见解释权在提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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