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地汇报队部或交代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否则若对生产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人 50-200 元罚款。第六十条各操作司机应及时清理各设备上的污油及粉尘, 保证机器的正常散热, 并对各种油位及时检查, 若因缺油造成设备损坏, 每次给责任人罚款 200 元。第六十一条对于工器具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的 30% 赔偿。第六十二条耙岩机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 锈蚀, 麻点等现象未及时更换造成断绳、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的,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六十三条打眼前必须检查钻机完好程度,风水管路是否畅通,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 注油器内要装满机油, 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 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气腿升降是否灵活等, 未按照上述要求检查造成施工影响、钻机损坏的,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六十四条蓄电池电机车使用前必须做如下检查: 1. 检查活动零部件的润滑情况,齿轮箱的油量充足。 2. 检查电源装置与车架的联接销是否牢固定位。 3. 检查电源装置的插销联接是否插牢靠。 4. 检查所有可拆除部分的螺栓是否坚固。 5. 敲击检查轮箍和轮心的紧固件。 6. 检查制动机构是否灵活,闸瓦与车轮间的间隙是否为 2mm — 3mm 。 7. 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线是否完好。 8. 检查司机控制器的反向手柄及主手柄的转动灵活情况。 9. 检查警铃的声音是否响亮,照明灯是否明亮。 10. 检查撒砂机构是否灵活,砂粒需经筛选和干燥,砂粒要装足量。 11. 检查各空气管道和元件是否有漏气现象。未严格按照上述 11 条内容对机车全面检查、检查时敷衍了事、对出现问题未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未向区队反应、未填写交接班记录及检查记录的,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十二章其他规定第六十五条班长要对当班的作业内容、进尺排号、班组人员分工等详细的记录在小班作业台账上, 对记录不清楚, 造成责任不清的, 给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