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宪法的性质不同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而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所以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美国的宪政大致分为两个大的方面,即权力分立和制衡,限制政府的保障人权,以及四项原则:分权制衡,联邦制、有限政府和和司法审查。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一个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它体现的制宪精神就是自由。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从而是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以更新,成为一部“活的宪法”。我国的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美国宪法的公式不同的是,中国宪法公式多了一个主体“中国共产党”和一个介词短语“在?领导下”。这就使中国宪法原则区别于西方国家的。(三)宪法制订的时间幅度不同中国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周宪法分为序言部分和正文部分,一共有四章,共计一百零六条美国的宪法:1787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序言和7条宪法正文组成,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原则的国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族共和政体。1791年通过了一条由10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才明确、详细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参考文献:【1】百度百科【2】比较宪法学【3】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4】美国宪法【5】百度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