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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中小学系列副高级教师评审量化评分标准(中小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56KB

文档介绍
班集体在年度考核中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确定,三次以上(含三次)计5分,两次计三分,一次计1分。评分内容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四、教育业绩贡献(25分)教师辅导学生成长成才、开展教学工作和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二)工作成效(15分)幼儿竞赛5分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幼儿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省级计5分、市(地)级计4分,区级3分,校级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三)教研成果(10分)教学竞赛5分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现场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综合评定计分;教学竞赛必须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同一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非现场参赛按下一级别奖项计分;二、三等奖、优秀奖等,分别按其80%、60%、40%计分;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获奖可累计计分,但不超过5分。26.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5分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论文发表情况综合评定计分;发表的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等)必须是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出版),同篇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等)多处发表,取最高级别计分。不同论文发表可累计计分,但是不超过4分。同一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分,二、三等奖、优秀奖等,分别按照80%、60%、40%计分。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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