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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超过5分。Р Р⑦农村任教经历:中心校1年1分,最高加10分;村校1年2分,最高加15分;农村学校教师服从调剂支教农村学校,1年2分;城区学校教师支教,从第2年开始加分,2006年后农村初中小学新录用教师满3年任教经历调城区学校后又支教农村学校,也给予加分,以上两者加分标准与所在支教学校教师的加分标准相同。Р在村校和中心校轮岗任教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原在农村学校任教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的,以前农村任教经历一律不予加分。服从组织安排赴外地区支教的:省内一年5分,省外一年10分。Р(C)Р教育Р科研Р(满分Р20分)Р得分C=Р(1)+(2)Р基本分(1)Р(满分Р8分)Р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Р①基本分3分。Р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校级2分。此项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Р教科研加分(2)Р(满分Р12分)Р①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5分/篇(含专著4分/万字或课题研究总结),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分/篇、县级刊物发表论文2分/篇;或省得奖(3—5分),市得奖(1—3分),县一、二等奖(1—2分)。Р Р论文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得分。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资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以及境外注册的刊物,均不作为评审职称的正式出版物。省级获奖论文指正规渠道进行的评比,如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教科院(所)。第二作者得一半分,第三作者不得分。此项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2分。Р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参加课研成员:省级3—5分、市级2—4分、县级1—3分,校级1-2分。Р课题领题人得高分,成员得低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Р Р注:①以上表中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规定的满分;②本量化评分标准解释权归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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