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材料收集、联系沟通等,金显锋兼办公室主任。(二)落实保障措施。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用于保障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再另行追加。对在外***籍医学专家还乡开展帮扶活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在经济上,要让专家得到适当的报酬,按副高职称1000元/天、正高职称1500元/天的标准给予劳务补助;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市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200元,市外省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500元,省外每人往返一趟补助800元。用人单位可根据邀请到专家的具体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在不低于县补助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在政治上,对能积极参与返乡帮扶的医学专家,可以授予其“荣誉市民”称号,并可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推荐其为政协委员,提高其在家乡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地位。尤其对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应纳入有关人才奖评选范围,由政府给予表彰,确保每位专家在***工作顺利,生活舒心。非***籍医学专家参照执行。(三)加强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在外***籍医学专家“情系家乡、助医帮扶”活动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专家的动态帮扶活动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爱惜、尊重在外各类人才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的在外专家返乡帮扶。各受援单位要加强与帮扶专家的联系,密切配合,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专家的坐诊时间和诊疗科目,要及时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就诊,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专家开展诊疗、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