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浙江标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统一长度的挂钩,还应设置动物检疫合格证等公示牌,应根据经营需要配置冷藏保鲜设施和绞肉设施。8.2.6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在市场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活禽售卖、宰杀间,并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冲洗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活禽区域入口处设置风幕等设施。售卖活禽宜采用钢筋或不锈钢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宰杀间鼓励使用环保的褪毛加热设施。8.2.7?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杀白”上市,冷鲜禽上市的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8.2.8?半成品(经腌制、调制加工后的净菜、火锅食品、肉菜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等)柜台应配有密闭、保鲜、防尘、防蝇设施,不得露空售卖,预留冷柜电源插座。8.2.9?副食品经营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设置统一货架,统一设置放散装食品公示卡的设施。8.2.10销售熟食应当设置销售专间(店),场所总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含),专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墙裙铺设到顶,应设置双门售卖窗,配置专用售货柜、容器和销售工具,配备空调、带反光灯罩的紫外线灯、温度计、净水器、和冷藏(或加热)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销售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8.2.11蛋品摊(店)的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鼓励使用统一的蛋品容器。8.2.12?其他商品类(茶叶、蜂蜜及其制品等)的柜台设计应本着便于管理,便于交易的原则,配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等设施。9商品陈列与销售9.1蔬菜类9.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9.1.2需用扎把的蔬菜需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9.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需保湿或保湿能增加新鲜感时应用清洁水,提倡用雾化器增湿。预包装蔬菜摆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