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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类型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汇编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2 |  大小:378KB

文档介绍
即该员工月度或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存档并发送总经理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考核结果仍不满意,必须在得知评审结果后10日内向行政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否则视为默认。总经理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程序同一次评审对于二次评审结果以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的最终评审意见为准8.4考核申诉成立的案例,其考核者将受到处罚若考核申诉是因为考核者的原因,每成立一件,考核者至少罚款100元;随着成立申诉案件的增加,每件罚款金额也应该增加;若考核差错是由于行政部工作人员统计数据过程中出错,则对该行政部员工的处罚可以相对减轻若由于某考核者而成立的申诉案例较多,的确存在不公正的现象,除罚款之外,行政部将呈报总经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撤销考核者职务9附则本考核制度适用于一般常规性的工作,不适用于由于个人行为给公司财产、声誉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巨大利益的事件,如违规、诉讼、为公司创造巨额收入等,此类重大事件单独立案处理,并就处理结果发布公告本考核制度解释权在行政部本考核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不溯及颁布前考核,原有其他考核方法自本考核制度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附件1之一:生产车间岗位规范管理办法目的促进员工规范生产,有序生产,安全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强化车间管理。二、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特殊岗位需戴防护镜,违者每次扣款5元。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扣款20元。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车间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定》进行处罚。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规范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违者每次扣款10元。造成经济损失将按《车间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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