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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料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图书涉及面广、量大,要事先报财务和业务主管校领导批准,经专业审核,由图书馆编制资产处置报表,报学校资产专管机构办有关手续后,按规定填制固定资产减少书,经审批销帐,剔除图书要妥善处理,折价变卖收回资金,交学校财务入帐管理。第二十四条、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具体的管理办法比照专用设备管理办法第五章低值及易耗品的管理第二十五条、低值品的管理一、低值品是指物质性态与固定资产中的某些仪器、工具相类似,但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专用设备或一般设备。二、低值品按资产管理,学校财务设总分类帐,实行金额控制,管理人员与固定资产合并设置,其管理范围即为固定资产的范围,设低值品明细分类帐,实行数量、金额双项控制,低值品的使用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执行。三、低值品购置要按规定履行增资核销手续,开据低值品入库单,低值品实行季度对帐、年终清点,每年集中核销报损报废,低值品报损报废与固定资产一样履行手续。四、低值品损坏、丢失属责任人过失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处罚办法执行。第六章无形资产的管理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管理主要任务是明确产权关系、进行产权登记,搞好产权维护及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学校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第二十八条、学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要按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1.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产权变动,造成重大损失的;3、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的、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4、严重失职、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5、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有关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6、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的;7、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旌阳区新中学校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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