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发放,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Р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Р第二十二条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使用人要爱护所用资产。当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Р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批,调整固定资产账目。Р第二十四条办公设备的使用要求:Р(一)办公设备的使用人或使用处室为责任人;Р(二)责任人要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以免遗失、被盗;Р(三)责任人不得对办公设备擅自拆装或变动原有配置;Р(四)责任人应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Р(五)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或通过办公室联系有关维修单位;Р第二十五条 车辆的使用要求:Р(一)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定期组织检查、维护、保养和年检手续等;Р(二)在保证领导用车的情况下,统筹安排,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尽量满足公务用车;Р(三)爱护车辆,出车前、收车后随手清洁车辆。Р(四)为保证车辆的安全使用,用车人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检查;行驶中要留意车辆的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通知办公室处理,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Р(五)凡驾驶公车出行的,在途中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行为,要追究责任的,一律由当事人负责。Р(六)为保证公务用车,公车无特殊事由一律不外借。Р Р第五章附则Р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水产学会办公室负责解释。Р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