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超出公司赋予范畴的、超出政策法规允许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按公司规定程序或制度操作业务,导致产生的损失,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签约成交后由于业务员(含销售经理、区经理等)操作失误产生的经济纠纷的,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在佣金总额以内的,按以下准则承担经济损失:经纪人直接导致的,承担损失比例:经纪人:销售经理(区经理):公司=20%:20%:60%销售经理(区经理)直接导致损失的,承担损失比例销售经理(区经理):公司=30%:70%十七、保密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维护公司声誉,未经许可不得第三方透露有关公司的内部情况,如:业务技巧、各店业绩、房源资料、客源资料等信息,员工之间不应相互打听或透露工资及其它奖励收入。对于严重泄密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十八、其它违纪处理1、一般过失处理1、不打考勤卡,不填外出登记;2、在禁烟区抽烟;3、未经销售经理或店务秘书同意擅自领取委托书、合同或不按规定上交;上述过失每次罚款:20元,各项规定中与其它制度重复的按其它制度执行。2、严重过失行为的处罚1、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2、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有伤风败俗者;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损害团结,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影响工作;4、工作时间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如:上色情网站、打游戏娱乐、网上闲聊等其它公司不允许的行为;5、任职期间,从事房地产经纪意外其它获利活动;6、上级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7、协助部下、同事作假证者;8、遗失重要文件,如:房地产权利证明、支票、公章及其它重要文件者;9、借故请事假、病假往他处工作者;10、不服从分配和调动并无理取闹者;上述过失行为每次罚款100元,一年内累积二次以上重大过失者,将失去当年的晋升机会,累积三次者予以辞退。各项规定中与其它制度重复的按其它制度执行。3、重大过失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