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启动。4.7.1.2?转向或汽车向前移动。4.7.2?当驾驶员一侧的车门开启,如果钥匙留在锁止系统中时,由钥匙操控的驾驶员报警装置应该启动。由钥匙操控的驾驶员报警装置在下述情况下不需要启动:4.7.2.1?手动把钥匙调节到不能旋转的位置上。4.7.2.2?钥匙锁止系统处于“开启”或“开始”的位置上。4.7.2.3?驾驶员一侧的车门关闭,钥匙插入锁止系统中,旋转钥匙之前。5.标志和标识5.1?作为备件送交的每一套完整的门锁都应该用阿拉伯语和/或英语标出或贴附以下内容,标识清晰易认、不致磨灭。5.1.1?原产国。5.1.2?制造商的名字和/或商标。5.2?汽车的用户手册中应包括整套门锁系统的正确使用方法。6.试验6.1?取样从相同类型的送样中,选取5套铰链和5套完整的门锁(包括操纵机构),进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6.2?试验方法应符合根据本GULF标准2.3项中的规定。6.3?试验根据6.1的规定,对选样进行如下试验。6.3.1?目视检查试验(部件安装在车辆上之后)6.3.2?门锁和门铰链的防腐试验(可选)6.3.3?纵向负荷试验(锁体和锁扣的静态试验)6.3.4?横向负荷试验(锁体和锁扣的静态试验)6.3.5?惯性负荷试验(锁体和锁扣的动态试验)6.3.6?纵向负荷试验(门铰链的静态试验)6.3.7?横向负荷试验(门铰链的静态试验)7.接受和拒绝的规定7.1?固定在汽车上的门锁和门铰链。接受和拒绝的规定应该符合本GULF标准中2.2项的要求。7.2?作为备件单独送交的门锁和门铰链。7.2.1?如果选用的样品通过了6.3项中的全部测试,则认为门锁和门铰链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7.2.2?如果第一批样品有任意一项测试没有通过,应从选送的样品中选择第二批测试样品,数量为第一批测试样品的一倍,再次进行测试。如果第二批选用的样品有任意一项测试没有通过,则认为样品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