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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第十三条医生下达并提交医嘱后,由护士对医师下达的医嘱进行逐项核对,并及时补记医嘱中的漏费项目,认真执行医嘱。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理,没有医生的医嘱,护士不得给病人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在查对中发现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第十五条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或澄清:首先向开出医嘱医生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应向科室负责人(甚至医务部)报告,直至确认无疑后执行。第十六条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第十七条护士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应根据心肺脑复苏抢救程序等规范对病人先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第四章电子医嘱实施流程第十八条电子医嘱系统使用流程:医师登录电子医嘱系统-下达医嘱-医师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班护士登录护理工作站-接收医嘱-查对医嘱-确认医嘱-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如需反馈及时通知医师(如皮试结果)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为避免各临床科室在电子医嘱使用初期出现因衔接、交流不畅、操作不熟练而造成的医疗隐患,医院做出如下管理要求:1、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从完成培训后第二天起,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必须使用电子医嘱系统管理,之前入院的病例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2、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的患者如转科至未使用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转出科室护士需在电子医嘱系统中停止所有之前已执行的医嘱,并将医嘱单打印、签字后随病历一起转科;转入科室医师在接收患者后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3、未使用电子医嘱管理科室的患者如转科至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为避免过多的出现电子医嘱、手工书写医嘱混杂的病历,要求转入科室医师在接收患者后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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