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福利:是员工服务企业期间应享受的基本待遇;Р(2)公司为每位正式员工提供 8 元/天的午餐补助。Р(3)奖励性福利:是企业给予有特殊贡献员工的荣誉。如:福利住房、培训(带薪)、疗养等。Р第六、出勤不足,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得到考核结果。Р第七、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分转正加薪、晋级加薪、岗位调整调薪等。具体调整方式为:Р1、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80%,经考评合格后,根据相应的岗位给予转正加薪。Р2、在职一年的正式员工经过年终考核为优秀的,依据公司人力资源企管部制定的考核办法规定,可以在本职等内给予基本工资调升一级工资作为奖励,时效期为1年;考核为良好、中等格的员工,在本职等内不升不降;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在本职等内给予基本工资降一级。Р3、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级处理或进行岗位调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Р4、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高的职等。Р第八、工资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进行调整。Р第九、原则上每人每年度不超过2次加薪机会。Р第十、公司每年年度加薪幅面不高于全体员工数量的30%。Р第十一、基本工资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月考核,按季发放。薪资计算期间为1日—31日,发放日期为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Р第十二、员工应对本人的薪资负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谈论或打听他人薪资,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Р第十三、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发放有异议,可向本公司人力资源企管部申请复议。Р第十四、复议程序:Р1、员工向人力资源企管部提出复议申请,列明需复议的具体事项。Р2、人力资源企管部汇同财务部及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Р3、由人力资源企管部在2—3天内给出具体回复,如复核有出入,并补发差额。Р第十五、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企管部在职权范围内解释。Р第十六、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准。Р第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