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世纪以来,劳动关系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我国构成了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年来,大力加强劳动关系立法和执法,重点围绕职工权益保护、促进就业、规范劳动关系等问题,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和劳动争议调处有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在微观层面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民主管理制度。大部分国有企业建立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预防和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着力保障收入分配等劳动权益,使广大职工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进一步强调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把保障劳动权益作为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民生中关注度比较高的集中在工资增长、工资拖欠、劳动条件等方面,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和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得以形成,职工各项劳动权益逐步得到有效保障。基层企业越来越重视劳动关系和谐问题,认识和意识在逐步加强,也有实质性的工作。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不断加强经营者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双方共建和谐的意识越来越强,积极性越来越高。大力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企业健康向上的价值理念和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明显。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企业党群组织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注重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问题和挑战1、时代发展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劳动关系类型呈多样化且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占主体。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劳动关系已日趋多样化。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逐步成为主体,较之公有制更加复杂,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新的挑战。职工队伍来源及构成出现新的变化。同上一代的产业工人相比,新生代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