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商场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十、违约责任。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十一、合同的解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十二、争议解决。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