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管理处给业户办妥收楼手续后再转交业户。 10、负责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置路标、设置组团、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及车库、车场出入口标志与及配置公共场所(地)应需的应急灯、消防设施、设备(其中包括消防枪、灭火器材)等;11、负责小区庭院应设置的垃圾桶和休息桌、椅等的规划配套与更换。12、负责在小区或其他合理位置设立垃圾收集站,以解决处理小区生活垃圾的转运问题。13、由于小区电梯是最为重要的机械设备部分,为能持久得到更好的维护,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该项目及负责该项目的年审、保养、维修费用;1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遗留问题; 15、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承负相关费用(如大中修费用等)。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负责制订业主公约;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或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6、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7、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