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更换代表人选的,必须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印章告知另一方。Р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Р 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Р 2. 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核准。Р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辞退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Р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Р 5. 甲方有权建议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Р 6. 甲方应完成项目前期交地工作,如因项目交地问题造成施工障碍,甲方应承担甲方自身的延期损失。因政府政策或者办事原因引起的交地延期,甲方应主动说明,项目工期相应顺延。Р 7.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因政府政策或者非乙方原因引起政府审批迟延或施工障碍,项目工期相应顺延。Р 8. 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并自行承担因延期付款而产生工期延误及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Р 9. 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Р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Р 1. 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及本合同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权益,Р 8Р 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Р 并享有下列权利:Р (1) 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付乙方的各项费用;Р (2)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Р 2.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Р (1) 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认前期、设计、工程、成本、监理、施工总包、重要分包、主要设备采购(如电梯、变电等设备)等重要合同;如乙方在代理签署上述合同中,因过失、故意或与第三人串通导致甲方产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