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政策及道德规范的约束。3、?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一定数量(7-11人)的E、护、药、医技科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考、医学心理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必要时可聘请宗教工作齐)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4、?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请者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申请报告;主管部门的有关的批件;技术质量检查或药品检查报告;临床前和临床有关资料,知情同意书样本,试验研究/治疗方案等申请沿及时召开会议,审阅讨论。5、?每次会议参会人数不应少于总人数的2/3。对申报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做fli决定。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专家出席会议,但非委员专家不参加投票。6、?审议后,主任委员签发书血意见,并附上出席会议人员的名单、其专會.情况及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讨以是:I.同意。II.作必要修改后同意。III.不同意。IV.终止或暂停先前批准的试验。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荞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并提供咨询服务,对于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2、?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3、?进行有关医德国际原则、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的咨询,组织专题焙训班或研讨会。4、?通知没有预见的安全问题,并监督缺陷的整改。5、?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R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审核涉及人体的药品临床试验、医疗新技术、新仪器设备、器官移植、医疗辅助企育、安乐死、克隆技术与基W工程以及其他涉及医务科技行为的项A,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帘核临床科研、教学医疗或其成果的医学伦理道德问题。6、?对本院己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艘或即将幵賤的重人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摘肉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进行生命伦理的W论、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