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条企业严禁安排未成年工进行加班加点工作。Р第十三章奖励与惩戒Р第七十七条为增强员工责任感,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经营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晋职,发放一次性奖金。Р第七十八条员工思想品德优良,关心企业,遵规守纪,服从安排,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评为优秀员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 元。Р第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性奖励-- 元:Р(一)在企业的各种技能业务竞赛中名列前三名的;Р(二)生产工作中,一次性为企业节约资金-- 万元;Р(三)对外活动中,为企业一次性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Р(四)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小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的;Р(五)提出并实施小革新、小创造、小发明等,有效改进生产工艺和品质的;Р(六)为维护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受到伤害的。Р第七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视情况另给予记功、晋职,一次性奖励-- 元:Р(一)提出生产经营、技术改进、管理制度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产生效益,贡献较大的;Р(二)为企业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优化环境等,节约成本万元的,创造效益万元;Р(三)为保护公共财产,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有突出表现,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Р(四)为维护企业生产工作秩序,见义勇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Р第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功或晋升,一次性奖励-- 元:Р(一)管理有方,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的;Р(二)在产品开发、工艺工装、技术改造、劳动保护等方面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的;Р(三)遇有灾害,挺身而出,处置得当,协助完成任务有贡献或虽未完成任务但却已尽力的;Р(四)举报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Р(五)追讨客户呆账有特殊成效的;Р(六)抢修紧急工程建设中表现优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