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街Р道办事处意见:Р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Р年月Р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意见:Р□属于城乡低收入家庭Р□属于城乡孤儿Р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Р 年月Р 就读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2015年月日Р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试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使用;2.本表由学校指导学生填写,并存档。Р附表1-2:Р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Р(2015-2016年)Р就读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2015年月日Р学生个人基本情况Р姓名Р性别Р出生年月Р民族Р相片(必贴)Р年级/ 班级Р学生学籍号Р入学年份Р家庭人口Р年人均(纯)收入Р 元。Р学生居民身份证号Р联系电话Р家庭住址Р 省/自治区市县Р(区) 路(街) 号。Р邮政编码Р学生申请认定理由Р 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选择以下经济困难类型(在选项中打√,只能选择一项,并提供相关印证Р材料):Р城镇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Р农村低保家庭,需提供《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Р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县级民众部门需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Р城乡孤儿学生,县级民众部门需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Р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当年下岗待业证、伤残证、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等Р证明材料复印件。Р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填写):Р民主评议Р评议结果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级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级Р□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级Р□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级Р□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Р班级评议意见:Р 班主任: 年月日Р学校评议小组意见:Р 学校资助办负责人: 年月日Р认定决定Р学校意见:Р学校负责人: 年月日Р Р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试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使用;2.本表由学校指导学生填写,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