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填写并盖章确认),不得另附页,否则无效。Р5.父母双亡的学生必须注明监护人的收入情况。Р6.父母离异的学生必须注明父母中非监护方的抚养情况。Р7.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的,必须注明亡故原因、赔偿金及抚恤金等情况。Р8.家庭成员中有伤残人员的,必须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复印件。Р9.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的,必须出具病历卡复印件。Р10.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除一式两份正确填写《调查表》,并附上述需要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Р(1)《贷款申请及困难情况说明》1份,其中需详细写明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包括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情况,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的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成员事业情况和家庭欠债情况等,并由学生和家长分别亲自签字,不得代签。Р(2)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果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家庭成员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事业、协保、买断),则由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协保、买断工龄的还需出具相关协议的复印件;退休人员还必须提供退休工资卡(包括封面和内页)的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代替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的证明,也不能代替协保、买断工龄的协议书复印件。Р(3)户口本全本复印件(从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页开始),若父母与借款人不再同一户口本上,涉及到的几本都要全部复印;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证。Р(4)本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复印)Р(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正反面均需复印);Р(6)学生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A4纸,正反面均需复印);Р(7)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Р11.请备妥全部材料,开学后两周内,根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安排的时间递交材料,接受审核。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9966210;Р联系人:王慧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