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教导主任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Р(3)课堂教学书面评价制度。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要有一定的节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做出书面评价,每学期校长不少于6节、分管教学副校长不少于10节、教导主任不少于12节,把评价结果一式二份,被评价人和学校各存一份,作为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之一保存。Р (4)随堂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尽可能共同对本校全体教师随堂听一节课。提倡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之间相互随堂听课。Р2、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改革等。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各校应做到:科组长对本组教师的常规工作每周查阅一次,教导处对全体教师的常规工作每两周普查一次。校长可随时抽查某年级或某学科教师的各项常规工作。每次查阅后加盖教导处签章及日期,并做好记录,写好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教师年度考核。Р3、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全校性教学质量抽检。并对抽查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教学质量分析反馈会。Р4、学校要加强对各学科的教学管理与监控,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Р5、学校要加强教学常规检查结果的反馈,每学期教学常规检查结果要在全体教师会上反馈,并做好记录。Р (二)中心小学行政办的管理督查指导。Р 1、中心小学行政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深入到学校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和课堂了解学校、教师实施课程标准、执行课程计划、开展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情况,加强业务指导。Р 2、中心小学行政办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全面检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成功的经验给予肯定并及时推广。Р 3、中心小学行政办每学期对学校组织一次教学质量抽检,并作书面质量分析,对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