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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的有效方法。每学期育人导师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不少于2次。七、工作要求(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的重要手段;作为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实现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的重要途径。(二)加强工作领导。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将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员育人导师制的覆盖面与实效性。各中小学要成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把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引向深入。(三)加强研究指导。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与全员育人导师制有关的课题研究,鼓励教师将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作为课题,以课题研究引领育人模式改革创新和优秀育人模式的普及推广。要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培训体系,引导教师深刻领会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义,掌握实施的方法和技能。要加强指导与监督,根据各地区和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和因地制宜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同时要把握好工作原则,避免导师仅成为学生学习的辅导者。(四)建立考核机制。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考评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德育工作评估体系,确保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组织健全、人员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大连市教育局2018年9月21日(此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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