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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市物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草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门、各街道应当指导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应急使用方案J有效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维修资金应急启用机制,对出现高层电梯故障等危急房屋安全的情形,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应急程序,及时使用维修资金;指导各小区业主组织,通过建立业主小组制度,合理缩小业主议事表决的单元和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指导各小区尝试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将“一户一票”制改变为业主代表“代议制”提高业主大会议事效率,降低决议“门槛”。三、有关要求(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区政府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城建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区行政主管部门及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房产)局,由区住建(房产)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二)?充实机构人员,强化队伍建设。各区政府在全区既有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范围内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专职物业管理人员配置。各区住建部门应设立独立的物业管理机构,明确物业管理工作分管负责领导。物业管理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少于5名。街道(镇)设立独立的物业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4名。(三)建立分级考核,强化工作职责。市政府建立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和通报机制,市住建委牵头组织考核区级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情况,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以上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平台;各区政府建立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督查并通报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履职情况。(四)安排财政经费,加强培训管理。市、区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专项培训工作机制,各级财政依法安排年度工作经费,各级主管部门对基层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提升行政监管和服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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