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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计划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Р”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屠宰监管体系建设、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屠宰专项整治等工作。 Р(二)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屠宰监管成效。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违法案件,严惩重处屠宰违法犯罪行为。将屠宰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细化部门职责,有效衔接屠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 Р(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屠宰监管基础。要提升屠宰行业监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管理,依法严肃处理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屠宰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屠宰行业管理培训、执法培训和技术培训。要完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屠宰行业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发挥社会组织在屠宰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屠宰行业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Р(四)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重视关注媒体播报有关屠宰信息,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改工作进度季报表》《生猪屠宰监管Р“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等相关信息。要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农业部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系统的在线监测信息填报工作。按照我厅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于每月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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