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7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激励制度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100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四分之一);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300元奖励;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5000元奖励;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特批费用招待费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业务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差旅费差旅费指的是业务员为了业务需要,前往外地开展业务而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离职处理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风险金不予发放,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业务员工作满一年,但未到年底就离职的,风险金在离职后三个月后发放,业务员在此期间,必须没有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业务员在离职之日仍可获得的提成,若在15天内收到货款,提成仍然有效,超过15天的,不予发放提成。公司销售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公司实行全员营销,公司非销售人员及其他兼职人员(无固定底薪),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定合同回款即给予3%的提成作为奖励,业绩达到当月专职销售人员标准,可以享受销售人员同样的奖励。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