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付款且办完按揭贷款手续后,予以结算销售Р抽成。Р (3)分期付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期款项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Р 第10条如果已成交客户退房,该笔业绩做无效处理,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销Р售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销售提成从下月销售提成(或保证金)中扣除。Р 第11条如果已成交客户换房,根据前后业绩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提成Р大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提成小于换房后的实际Р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Р 第12条售楼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离职的,Р未签约的业绩不予确认;已签约未回款的业绩,待回款后按应计销售提成的50%结算。Р 第13条售楼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调离本项目的,至调离之日前完成认购Р手续但仍有后续服务环节(指签约、按揭办理)未完成的业绩,销售提成按80%结算。Р其余20%提成用于奖励后续服务的人员;至调离之日前已完成所有服务环节的业绩,Р销售提成按100%结算。Р 第14条临时调配人员成交的业绩,客户的后续服务由售楼经理视情况分配给本Р项目销售人进行(业绩提成均归该销售人员所有),同时售楼经理应在部门奖励基金中Р分配部分奖金用于奖励临时调配人员。Р 第15条公司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实现的销售不予计算提成。Р 第16条公司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原则上不予计算提成。Р第四章提成发放Р 第17条销售提成的发放时间为:Р 第18条销售提成的发放比例为:Р30%作为保证金。Р每月15日发放上月销售提成。Р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70%,公司暂留Р 保证金作为用于客户退房、索赔以及因销售人员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Р失等事项的经济保证。Р 这里的退房是指当月出现退房情况,而当事销售人员已领取销售提成并离职的。Р 第19条售楼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1个月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