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手段获取分包业务的。Р(四)假借他人名义从事分包活动的。Р(五)拖欠民工工资或煽动民工闹事的。Р(六)不能正常履行分包协议所规定义务的。Р(七)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Р(八)恶意诉讼母体公司,企图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款或赔偿款的。Р第二十一条对分包商管理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管理与服务同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注重对分包商的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有目的地培养一批合格的、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促进工程分包行为的健康发展。Р第四章分包合同签订Р第二十二条分包合同谈判及价格的控制Р(一)工程分包合同的格式执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公司规定的范本,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草拟的分包合同应经联营体技术、测量、质量、安全、财务、物资设备等部门人员评审,并做好合同评审记录。Р(二)分包合同谈判要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并做好谈判记录,参加谈判的人员应在谈判记录上签字。谈判记录与分包合同一并存档备查。Р(三)联营体结合当地的市场情况及工程条件,合理确定分包价格,严禁出现单价倒挂现象。Р(四)采用单价合同的,事先评估分包工程量。超出事先评估分包工程量的,应追加审批并补签协议。Р(五)机械作业分包单价,原则上应与实物工程量挂钩。承租机械不准只按月租费结算。特殊情况需要月租的,应报招标委员会批准,同时报母体公司备案。Р第二十三条分包合同的内容及主要条款Р(一)分包合同范围:分包合同中列明分包工程的项目名称、部位,分包范围、分包工程量(估算)等控制分包范围的条款。Р(二)分包单价或总价: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价或总价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费用构成。应列明“分包单价包括一切与分包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商应承担的义务、风险和全部责任”。(若分包项目的设计工程量可能存在大的变更应约定“分包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Р(三)材料供应:Р1.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材料的质量要求、供货渠道、单位耗量及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