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做好以下工作:Р 1、加强合同管理Р (1)工程合同中对工程分包要做出明确规定;Р (2)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管理,有力行使建设单位职责,坚决杜绝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Р 2、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Р (1)项目经理管理Р ①保证中标通知书的项目经理与合同上的项目经理一致;Р ②项目经理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一方面要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一方面要有施工单位的授权委托;Р ③项目经理必须始终在现场负责施工。Р (2)工程分包管理Р 总承包单位需要将工程分包时,分包的工程内容和分包单位必须经过监理公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Р 第十七条Р质量监督部门要按规定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确保施工队伍的资质与能力相符,确保工程分包合法有效。Р 第十八条Р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时,要严格要求施工队伍按照资质许可承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Р 第十九条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建设工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或抽查,保证建设工程依法进行。Р 第六章Р处Р罚Р 第二十条Р如果施工企业有资质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包括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一经发现,给予以下处罚:Р (一)对施工企业Р 1、未开始施工的工程:Р (1)拒绝施工单位进场;Р (2)将施工单位记入”不良记录”。Р 2、已开始施工的工程:Р (1)停拨工程进度款;Р (2)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Р (3)不按限期整改的,终止与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令其退场并要求索赔;Р (4)将施工单位记入”不良记录”。Р (二)对建设单位Р (1)在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Р (2)与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年薪挂钩。每发现一起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扣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年薪的1%。Р 第七章Р附Р则Р 第二十一条Р本办法由建设EE集团发展与建设局负责解释。Р 第二十二条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