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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Р项目备用金Р备用金标准Р现行项目备用金标准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以项目距公司总部的距离作为确定备用金标准的依据,距公司远的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较高,距公司近的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低。Р2、项目备用金使用范围Р1) 各项目日常单项金额不超过200元的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Р2) 因突发事件、临时检查等而产生的招待费。Р3) 其他因计划外事件发生而产生的费用支出。Р3、项目备用金的管理Р1)各项目备用金支取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同时以电话方式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范围应符合公司用款有关规定,不符合的不予报销,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偿。Р2)借款人须在借支备用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收款员办理清款报销手续,超过7个工作日收款员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款。Р3)各项目收款员在每月25日前应将当月发生的备用金借款全部结清,保证库存备用金的数量。每年末12月20日前将备用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来年需继续借用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Р4) 当月25日未能完成报销手续的备用金借款,收款员应要求借款人做出书面合理解释并说明预计可清款时间。无合理说明的,收款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Р5)各项目收款员在离职时应及时清还原领取的备用金,由接任收款员重新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Р6)项目清算时,应及时将前借项目管理备用金交回公司财务。Р(三)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备用金的领用,备用金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备用金审批的用途使用。Р(四)财务部门必须设立备用金明细账,按部门、使用人设立户头,以便及时反映备用金的领用、开支和核销,各明细账余额必须定期与总账余额相核对。Р(五)财务部应按季与备用金使用部门核对备用金使用情况,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备用金(原则上为半年),应通知领用人及时进行核销。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备用金的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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