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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公室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须提交邀请函、出国审批表、因公出国护照复印件和定点购买机票等资料进行报账。Р四十四、对于使用公务卡转账,必须持报销审批单、刷卡消费签购单、发票等票据进行报销,资金直接打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Р四十五、发放劳务费,须使用劳务费发放单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作为合法票据。Р四十六、依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者,须持有关票据办理转账(含公务卡刷卡转帐方式)。Р第六章财务审核要求Р四十七、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票据的真实性,不真实的票据退回报账人员。Р四十八、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支出的合规性,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财经纪律,符合支出预算。Р四十九、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学生、专家咨询等劳务费支出,原则上必须转入当事人账户,不得领取现金。Р五十、差旅费支出中的机票等交通工具支出,及住宿费支出,须刷公务卡。Р五十一、项目研究需要召开的会议,须严格掌握标准,会议支出包括住宿、交通、餐饮、租赁会议室、会议资料等费用。Р五十二、科研项目中的办公费、材料费等支出,原则上须刷公务卡。Р五十三、科研项目机票支出,须办理机票验真手续,经检验为真实性机票,方可作为报销票据。Р第七章财务报销禁止事项Р五十四、对于符合资产采购要求,必须办理资产采购手续的支出。项目负责人没有办理采购手续,直接到市场购买资产所获得的票据,不能作为报销票据。Р五十五、严禁将科研项目经费用于列支个人消费性支出,如用于旅游、劳保、个人福利、娱乐、宴请等消费性支出。Р五十六、严禁将科研项目经费用于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赔偿、违约金、滞纳金等违规支出。Р五十七、严禁报销不符合预算范畴的其他性支出。Р五十八、对于故意提交虚假票据、编造虚假机票验真报告等行为,财务处将没收虚假票据并劝告,经劝告无效者,经提请领导同意,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约谈并公布其虚假资料,视情况实施财务报销禁止制,严禁其一切财务报销行为。Р第八章项目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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